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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程

发布日期:2015-10-27 12:06:04      作者:admin      访问量:565


一)、使用规定

1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经管理处业务考核合格后指定的专人,方可驾驶。

2、动用治安电动巡逻车必须由安全主管批准。

3、驾驶治安电动巡逻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。

4、处置突发事件时必须开启警报器,**时间安全赶赴现场。

二)、管理规定

1、严禁将治安电动巡逻车开出场外;

2、未经考核和指定的人员严禁动用治安电动巡逻车;

3、巡逻过程中严禁随意带人载物。

4、暂停使用时,治安电动巡逻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位

5、换班时当班领班应亲自将车钥匙和交接簿交给接班领班。

三)、车载器具使用规定

1、巡逻时一般应开启车顶警灯。

2、无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警报器。

3、无业务需要不得随意使用喊话器。

四)、维护保养规定

1.遵循第二章第二条、第三条《电动电动巡逻车维护保养制度》、《电动电动巡逻车维修制度》

2、接班前必须对治安电动巡逻车进行全面检查。

3、有疑问应及时报告或报修。

4、每班应清扫擦拭治安电动巡逻车一次。

5、修理由管理处工程维修员为维修负责人。

6、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年检作业。

7、维护保养作业后应做好记录并签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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